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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展开分居的能否自动离婚?

发布时间:2017-12-09 13:40 作者:管理员 来源:安徽离婚律师维权网

一、夫妻展开分居的能否自动离婚

多数人会认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,这个观点是错误的,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,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。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,离婚只有两种方式:一是协议离婚,一是诉讼离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: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该条规定中虽然有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”的规定,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。

事实上,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,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。

即使分居满两年,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,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,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,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。

二、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

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及原则,结婚自愿,离婚自愿。分居可以离婚,不分居也可以离婚。只要通过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进行离婚的,就是离婚。

(一)诉讼离婚

1、同在户口所在地,则需携带离婚所需材料(最重要的是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证据),向所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离婚。

2、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,若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,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;若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,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,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(连续居住1年以上)基层法院起诉。

3、夫妻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,一方提起诉讼,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;有经常居住地的,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。

根据《婚姻法》第32条,分居满两年,判决离婚的条件有:

1、必须因感情不和分居;

2、必须连续分居满两年;

3、必须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,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;

4、以上条件,必须有证据证明。

(二)协议离婚

协议离婚,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,解除夫妻关系。分居,并不是离婚的条件。只要满足法定离婚的条件,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。

合肥知名离婚律师 郭强 咨询热线:18656755789

郭强律师系“全国优秀”、“安徽十强”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合肥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、安徽电视台“家有好大事”栏目特邀专家律师,执业十三年成功办理了多起社会名流、企业家、明星的复杂疑难婚姻案件。咨询热线:18656755789,微信:hfls9580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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